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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運備戰與之前雅典奧運備戰情形相比較發現,亞運參加隊伍與人數遠多於奧運,但是運科委員人數卻增加有限,因此整體運作的狀況也就有所差距。這個差距表現在服務的深度上,而深度的差距對於心理組的運作影響特別明顯,因為除了與其他專業一樣,要去改變運動員的技巧、生理素質與心理素質需要時間外,更要讓教練與運動員願意去改變,因此心理組委員與教練、選手關係與信任度之建立是主要前提,而這層信任關係需要相當時間的互動。
此次亞運有一超越雅典奧運的作法,雅典奧運時,雖然我國也選派幾位心理委員至雅典,但是心理委員是住在選手村外面;此次亞運我國有四位心理委員隨隊進駐選手村,使其與所協助的運動團隊生活在一起,方便其工作,這樣的安排比過去更能彰顯工作效益。雖然理想的心理輔導工作應該是要讓運動員與教練能夠不需要心理輔導,在面對各種訓練或比賽狀況都能獨立運作,解決問題,但是現實上由於運作時間不長,要達到這樣的理想境界有其難度,因此一直到比賽會場心理委員還是有很多工作要做。
在此次的工作過程中,筆者發現到許多教練與選手雖然了解心理技能的重要性,但是卻不太願意投入時間去練習心理技能,造成教練或運動員不練習心理技能的原因很多,過去國外研究(簡曜輝等,2001)發現有以下幾個可能原因:首先是對於心理技能訓練缺乏應有的認識,以為比賽前發現選手緊張,只要告訴他不要緊張或叫他(她)要放鬆,選手就可以做到不要緊張或放鬆的境界了,如果平常沒有去訓練放鬆的技巧,可能明明知道要做卻做不到。再來是誤解心理技能,以為心理技能是與生俱來的,如果某個選手被認定為心理技能不好,就像是所謂的練習型選手,就會以為心理技能練了也沒用,殊不知大部分人皆可以因為心理技能訓練而受益。另外,缺乏時間也是造成教練或運動員不做心理技能訓練的原因,許多教練認為訓練時間只夠做技術與體能訓練,沒有時間做心理技能訓練,但是一旦比賽輸了,卻常常用『運動員抗壓能力太差』、『運動員專注能力不夠』、『運動員比賽時鬥志不足』、『下場時信心不夠』等等心理性的理由來解釋,既然表現不佳的原因是心理性的,那訓練時就應該針對這些原因來著手改善,但是很多教練與選手卻會在賽後以更多技術練習企圖去改善之前所遭遇因心理技能不佳所造成的表現失常,這樣的現象不很奇特嗎?另外還有一種很奇怪的現象,運動員或教練發現運動員每到緊要關頭時,技術上就會出現一些失誤狀況,例如發球時用力過度造成球太長或出界,這種情形在非緊要關頭時很少出現,但是運動員卻會認為是動作控制上出了問題,因為是『動作沒做好』,所以是技術問題,心裡一直想著要加強反覆做動作的次數來強化發球動作的穩定性,雖然增加反覆練習的次數可以增加技能穩定性,對於壓力下的技能表現有幫助,但是如果運動員與教練能體認到所觀察的現象大多是在壓力下才比較會產生,那花時間來強化運動員因應壓力的心理技能所產生的效益,可能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除了上述造成教練與運動員不做心理技能訓練的幾個原因外,還有一個對心理技能訓練的錯誤迷思,也是影響教練與運動員對心理技能的接受度的原因,那就是心理技能訓練可以提供快速解決運動員心理問題的方法。由於這樣的認知,所以教練或運動員會期望心理問題的快速解決。記得有一位家長在星期四下午約五點鐘時來電表示希望筆者能幫忙他優秀運動員女兒,從電話中他對女兒的問題描述大概是有關比賽失常的問題,希望筆者能以最快的速度安排時間與他女兒『談一談』,因為他女兒在星期六就有一場重要比賽。運動員比賽失常的原因很多,而且因人而異,但是從過去經驗裡,這樣的問題很少是一、二天就可以解決的。從這位父親的要求來看,可以得知他對運動員心理問題以及解決心理問題所需牽涉的層面有很大的誤解。由於許多教練或運動員的認知是如此,一旦心理技能的改善沒有在短期見到明顯的效果,他們就會覺得心理技能訓練是沒有用的或是提供訓練的人能力不足。
■ 北京備戰的建議
上述的狀況要如何改善,以利北京奧運的備戰呢?筆者提出以下幾點拙見以供參考:
第一點,教練是整個運動競技團隊的統帥(洪聰敏,2005),成敗的負責人,教練在臨場指導與平時帶隊上影響力較大,因此要讓教練對心理技能訓練的認識多一點。如何做呢?個人覺得可以針對北京奧運帶隊教練進行教練新知研習會,在研習會中做較深入的運動科學講習。或是就各運動項目分別以該項目的運科團隊進行運動科學講習,讓教練團在一開始對於心理技能訓練有正確以及較深入的認識,這樣有利於之後心理輔導委員在運動團隊的運作。
第二點,提早選出代表隊員以及進行集訓,這樣教練與運動員比較願意接受心理技能訓練或其他的運動科學訓練處方。怎麼說呢?我們都知道,如果一位運動員的動作有問題,那要去調整這個有問題的動作,可能會是先破壞他原本的動作後,再教導其正確的動作,在新動作形成前,這個運動員會先經驗一段表現下降期,如果距離比賽時間不長,通常很少有教練或運動員願意嘗試做改變。所以我們需要提供較充裕的時間來讓教練與運動員較有意願去接受有別於他們平常的訓練處方。由於心理技能訓練是一種系統性、長期的技能訓練,就像運動技能一樣,需要練習到接近自動化的熟練程度才能在比賽中發揮出來,因此足夠的賽前集訓時間是必要的。另一個及早確認代表隊員與集訓的理由是,運動科學委員與教練和運動員的運作需要時間磨合,以建立相互的信任關係與默契,在這當中,應當讓運動科學委員,特別是心理委員隨隊參加國內外的比賽,這樣除了可以讓運科委員實地觀察教練與運動員在比賽場上的發揮狀況與可能遭遇的問題外,也可讓運科團隊實地練習在比賽中協助教練與運動員,運科團隊隨隊參加國內外比賽之合作次數越多,其對運動員表現的問題了解也越深,提出的處方也更適切,當然其與教練、運動員之間培養的默契也會越深,發揮的功效應該也會越大。
第三點,注重團隊建構,既然運動競技是團隊作戰,那這個競技團隊的團隊凝聚力就會是影響成績的重要因素,有人說『天才可以贏得一場比賽,但是只有團隊合作才能贏得整個比賽的冠軍』。我國的亞、奧運代表隊通常是由來自國內各地的運動員與教練所組成的,這些教練或運動員在國內比賽中往往是敵對的雙方,但是在亞、奧運備戰中,他們卻是隊友關係,需要相互合作才能在比賽中有好成績。我們知道生活中他們彼此處在敵對狀態的時間遠多於隊友狀態,這是一個有趣且很具挑戰性的心理調適課題,因此針對隨國際比賽所臨時形成的運動教練與運動員進行團隊建構,讓他們能從團隊的形成期、風暴期、規範期進展到表現期,在有高度團隊凝聚力的狀況下參賽,對於我國想在奧運奪牌會有很大的幫助。
第四點,移地訓練或以賽代訓的適切性要再斟酌,以目前我國運動科學委員通常由教授或研究生兼任的狀況來看,運動團隊長期在國外移地訓練或以賽代訓的作法對於運科協助的運作產生阻礙,這些運科委員無法長期隨隊在國外,因此很多時候空有運科團隊之名,而無運作協助之實。要去防止這樣的現象,可以改變運科委員的身份,由兼任變成專職,就可以隨時與運動團隊進出,但是這個解決方案目前可能有困難,因此,需要另尋他路。謹慎評估移地訓練與安排參加國際賽事的時間是很重要的,移地訓練一般而言有幾個理由,包括適應環境與適應對手,如果要安排移地訓練,應該要仔細針對上述的目的來評估,個人認為在適應對手上以開放性運動項目的需求較高,而閉鎖性運動項目較無適應對手的問題,除非比賽環境與國內差距很大,否則移地訓練的意義不大。至於以賽代訓也是一個需要謹慎評估的想法,通常比賽的作用在於幫助運動員適應情境,以利其將平時訓練的水準發揮出來,因此適合用以賽代訓的運動員應該是那些基本功已經到了國際級水準,但是可能經驗較不足而無法在比賽中發揮出應有水準的運動員,如果運動員的競技水準原本就不如人,是很難用以賽代訓的方式來大幅提升其競技水準的。這種運動員需要的是好好閉關,應用科學化訓練方法來強化其競技能力至國際水準,之後再依計畫參加各種比賽來幫助其發揮訓練水準。即使是國際級運動員,如果在比賽中發現有某一技術或戰術上的缺口,也是需要一段時間的閉關來強化,這個時候運動科學的必要性便顯得更加的突出,如何以最有效的方式診斷此技術或戰術缺口,甚麼樣的處方能夠在最短時間內幫助其補足這樣的缺口,使其在技戰術與心理層面上沒有陰影,都是運動科學委員與教練需要用心之處。
■ 結語
影響運動員成績的要素包括技戰術、體能、心理素質以及對環境的適應,對於這些要素我們已經有相當多的科學訓練方案來加以調整,而我國過去幾年也已經透過運動科學小組的組成來提供教練與運動員備戰各重大國際賽會之協助,2006年卡達亞運也是在這樣的架構下進行運作。然而,雖然由於參賽選手規模的擴大,此屆亞運的運科運作模式可能不如上屆奧運之精緻,但是還是有值得未來北京奧運備戰之參考,著重於增加教練對運動科學的認識,尤其是心理技能訓練,藉由提早組成代表隊,來幫助這個競技團隊的團隊凝聚力以及默契的養成。行政資源的協助,可在機票訂購、提供比賽場館的交通及硬體設施簡介、打點選手賽事中的衣食住行等貼心的事前準備工作,也是影響選手心生理最佳狀態的要素。(陳怜君為東門國小教師、洪聰敏為臺北市立體院運動科學研究所所長)
參考文獻
》洪聰敏(2005):我國奧運運動科學心理支援實務。國民體育季刊,147,14~20。
》簡曜輝、季力康、卓俊伶、洪聰敏、黃英哲、黃崇儒、廖主民、盧俊宏(譯),競技與健身運動心理學,臺北市:臺灣運動心理學會(Gould, D. & Weinberger, R., 1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