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洋運動種類
海洋運動的種類很多,只要是身體與海洋接觸或間接以載具與海洋環境產生的水上活動都可稱之。李昱叡(2005)將海洋運動分類,認定在合法使用符合安全標準及具備安全救生系統之海岸、海灘、海域,經考量參與者能力、地方發展特色及環境天候因素所設定推展之游泳、水球、浮潛、水肺潛水、輕艇、艇球、橡皮艇操舟或沙灘排球等初階簡易之海洋運動;或設備花費較高操作技巧較難之潛水、快艇、水上摩托車、風浪板、衝浪、獨木舟、拖曳傘或帆船以及其他依法經機關公告之身體活動均為海洋運動。
在水域活動管理中,為避免遊憩衝突故可將海洋運動以「動力活動」及「非動力活動」分類,「動力活動」如快艇、水上摩托車、船潛、拖曳傘及各項與動力機具有關之項目;「非動力活動」分類如游泳、水球、浮潛、水肺潛水、輕艇、艇球、橡皮艇操舟、衝浪、獨木舟、帆船或沙灘排球等人力或非動力載具之運動;如此可將所有活動歸類,避免各項海洋運動進行產生危險,其分類考量方式亦可依海洋活動所必須使用的動力方式、空間大小、風力選擇、溫度、海浪大小及水深區域作為海洋運動相容性與否之分類參考。
■海洋運動可用資源
資源之供給為活動發生之主要條件,海洋運動資源可分自然環境資源、活動設施資源、人力資源等,就臺灣的總體環境而言,因為本島四面環海,全臺各地雖有多處適合發展海洋運動項目的地點及訓練基地,例如許多離島、港口、湖泊、水庫、近海及溪流可以從事不同形式的海洋運動,首先就自然資源說明如後。
一、自然環境資源
海洋運動所需自然資源之內容與條件如下(行政院體委會,2003):
(一)水域性質:水域深度、面積。
(二)海象:波浪大小、海流速度、海水透明度、濕度、鹽度、潮汐狀況。
(三)氣象:風向、風速、氣溫。
(四)地形地貌:海岸狀況、海底地貌。
(五)生態:海陸域內生物與非生物之種類與特性。
海洋運動與海洋環境有極大的影響關係,例如水肺潛水與海水透明度及水溫;風浪板與風力、浮潛與海底地貌水中生物豐富度;水上摩托車與浪湧大小沿岸景觀;獨木舟與水域平靜及航線自然生態有關。尤其雷雨對海洋運動產生的影響最大,會影響海洋活動者之安全,臺灣夏季海洋運動有越來越多民眾參與,惟颱風季節及典型午候雷陣雨則是在自然資源中氣候因素對海洋運動的影響,這是為何海洋運動幾乎都在日照天數高、氣溫海象合適之原因。
由上述可知自然環境資源對海洋運動所造成之影響最大,這幾年地球暖化所造成的海洋環境變遷,多樣化海洋生物瀕臨消失,氣候驟變也讓戶外活動產生不確定性增高,使得海洋運動發展亦會受阻,因此自然資源的保育與地球環保之推展將攸關海洋運動之發展。
二、活動設施資源
要發展海洋運動最基本的條件便是先在陸地習得基礎技能與知識後再向海洋前進,然基礎技能便是游泳,當然所謂游泳不只是「捷、蛙、仰、蝶」而已,必須將重點放在水上安全與自救,若在學生時代便能培養少年朋友基本技能與常識,便能使海洋運動推廣更順暢,而這些必須仰賴活動設施資源,說明如下(教育部,2003):
(一)游泳池數量不足
目前國內大多數學校機構並無較專業的水域運動設備,大專院校計88所學校有游泳池設備,佔全國大專院校數58.7%;中小學計156所學校有游泳池,佔全國中小學數的4.7%。因此,若評估目前水域運動設施狀況對於推動學生的水域運動而言相當不利。
(二)海洋運動設施不足
由於缺乏整體規劃且限制甚多,國內缺乏適合海洋運動之相關設施,除龍洞及後壁湖興建有遊艇碼頭外,其餘適合開發建港地點幾乎已建為漁港,舉漁港之例如淡水漁人碼頭,2003年為全國遊客量最多之旅遊地點,然該港屬於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所轄之漁港,只提供漁船及娛樂漁船靠泊,一般遊艇不得進港停泊,海洋運動船舶面臨「無港使用」之窘境,另其他如動力小艇、風帆等運動項目,運動器材笨重,不適長途搬運,須於海岸處興建艇庫、運動教室等設施,惟面臨海岸沿線皆屬國有財產,租借不易,難以有效推展。
以上說明臺灣海洋運動目前所遭遇到的硬體活動設施不足,游泳池及附屬活動設施可說是發展海洋運動的搖籃,從游泳、救生、浮潛、潛水、輕艇等活動都可先在泳池作為靜水之訓練,足見游泳池之重要性,目前學校泳池不足之情況可與民間活水業者結合,除可使業者增加平日淡季之營業績效外,亦可使學校節省師資及設備經費,當然亦可由學校出資興建交由民間業者經營,如OT方式達到雙方互惠。
在遊艇港方面,目前除龍洞及後壁湖遊艇港為採OT方式由民間參與經營外,漁業署已開放遊艇得申請停泊於高雄市鼓山及旗津漁港、基隆市八斗子漁港(碧砂港區)、新竹市新竹漁港、臺南市安平漁港、臺南縣將軍漁港、高雄縣興達漁港、臺東縣新港及金樽漁港、澎湖縣七美及吉貝等十一個漁港,作為遊艇輔助港,使遊艇活動之靠泊地點更為方便,惟期盼未來能使遊艇之靠泊申請、進出港報關更為簡化,以利海洋運動之活絡。
三、海洋人力資源
海洋運動需要良好的管理人才管理及永續經營,並保護及保育海洋環境為目標,因此海洋運動之人力資源必須積極培育,海洋運動人力資源對海洋環境發展之目標可參考蔡長清(2002)提出海洋觀光遊憩政策目標趨勢如下:
(一)保育、復育或改進海洋自然環境。
(二)認清為調適海洋環境之自然演化過程。
(三)保護或加強海洋品質美學。
(四)保護及保育海洋自然文化遺產。
(五)提供生態永續發展的海洋觀光遊憩資源利用。
(六)提供觀眾及使用海洋觀光遊憩資源的機會。
(七)提供資訊以使海洋觀光遊憩資源管理更有效能。
(八)提供海洋觀光遊憩資源的整合規劃與管理。
由以上可知海洋運動人力資源對海洋環境自然資源應盡的管理目標與責任,並對海洋運動活動設施資源能予以專業管理,尤其是海洋運動亦將是「運動休閒服務業」的一環,而服務業是「人對人」的產業,因此好的海洋環境自然資源及活動設施資源必須經由專業人力資源來設定環境管理、活動管理、設備管理以及教育訓練及服務品質之各項「標準作業程序SOP」。
目前各學校已積極展開海洋運動相關科系之人力資源培育,例如國立高雄餐旅學院休閒事業管理系開設之「遊艇業管理」、「水域活動」;屏東美和技術學院休閒運動保健系之「潛水技術」、「水域活動」課程,以及國立澎湖科技大學「海洋運動與遊憩學系」、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水域運動管理系」、臺北海洋技術學院「海洋休閒觀光系」、真理大學「水域運動休閒系」等科系都將奠定未來海洋運動人力資源之培育基礎。 ■海洋運動發展機會
這幾年海洋運動在國內已經開始萌芽並迅速發展,這與國家海洋政策有關,在歐洲、美國、澳洲及日本等先進國家已有成功發展先例可供參考,本文當中則以國外特殊海洋運動如競艇及纜繩滑水之海洋運動說明國內之未來可發展之機會。
一、日本競艇現況
(一)日本競艇法於1952年制訂營運辦法,目前境內計24座競艇場,以運動彩金方式營運,其中運動彩券收入之2.6%交由「日本財團」機購作為國內慈善事業用。競艇水道如圖1所示,浮標間距300公尺,每圈為600公尺,比賽以左繞3圈到達順序決勝負。 |